根据《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和《2013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的规定,贵州省2013年省直及垂管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定于2013年7月1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贵州省2013年省直及垂管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省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省直及垂管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时间为2013年7月18日。地点设在贵州警官职业学院(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32号)。
三、体能测评人员的名单
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见《贵州省2013年省直及垂管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附件1)。
四、有关事宜
1、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2、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体能测评人员在体能测评当日7:40前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内。7:40仍未入场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不得进入测评场内。
4、在体能测评开始前,体能测评人员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受测者须知》(附件2)。
五、纪律监督
本次体能测评工作须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
省公务员局0851-6826549
监督电话:
中共贵州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监察室 0851-5837249
六、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外公开的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媒体及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
1、贵州省2013年省直及垂管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zrs.gov.cn/?SqlPageId=infoContentPage&ReplaceId=info&newsInfoTypeId=M0101&newsInfoId=6147291187164824236853400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公务员局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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