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补招职教/小学教师简章
来源:中国东吴人才热线 阅读:801 次 日期:2013-07-05 17: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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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并经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批准,2013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职教、小学、幼儿园部分学科教师116名。到2013年6月27日,还有33个岗位未招满,现予补招。

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2013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吴中区纪委、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1.按需招聘的原则。从学校事业发展和教师需求的实际出发,确定招聘学科岗位及人数。

2.凡进必公开的原则。应聘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参加我区统一组织的新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本次考试招录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均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

三、补招岗位数

补招岗位共33个。其中:职业类中学教师岗位8个,小学教师教师岗位25个(详见附表:《2013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补招职教、小学教师职位表》)。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小学语文教师岗位要求为:2013届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三)小学综合实践教师岗位要求为:2012、2013届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四)职教教师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日语、法语、酒店管理、导游、烹饪、师范幼教(舞蹈专业)的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截止日期计算至2013年6月30日)。因高校师范类无此类专业,所以允许无教师资格证书者应聘,但是如果应聘成功,应聘者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两年聘用合同到期后,将不再续聘。

五、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2日(星期五)8:00~1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吴中区苏苑实验小学(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298号)。

(二)报名程序

1.资格初审。报名者到报名现场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填写《2013年吴中区中小学校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2份,加贴照片(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013年应届师范类及拟报职业类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①本人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户籍证明、④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者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⑤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201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⑥“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⑦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⑧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含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荣誉表彰竞赛获奖证书等)、⑨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含2012届报考小学综合实践教师岗位)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者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⑥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⑦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含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荣誉表彰竞赛获奖证书等)、⑧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2.现场验证。经初审合格,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设在招聘现场的“验证处”,由验证处工作人员进行验证。

3.登记备案。经验证合格,报名者将《登记表》一份交“验证处”,另一份交资格初审处登记备案。

《登记表》可自行至东吴人才热线(http://www.dwrc.cn)和吴中教育信息网(http://www.wxedu.net)下载。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

2.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应聘材料和相关资格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需持本人身份证。

3.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设定1:2的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总分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现场验证”的应聘人员,于2013年7月17日(周三)上午8:30~11:30携带身份证,到吴中区苏苑实验小学领取笔试准考证(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298号)。

(二)笔试

1.笔试日期:2013年7月19日(周五)。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学科相关专业知识。其中:师范幼教(舞蹈专业)岗位笔试后加试学科技能,其总分100=笔试50+学科技能50。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3年7月23日(周二)起登录吴中教育信息网查阅成绩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具有面试资格者,于2013年7月25日(周四)上午8:30~11:30携带身份证,到吴中区苏苑实验小学领取面试通知书(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298号)。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以备课、试讲为主,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备课、试讲。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的笔试、面试费用为每次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八、招聘录用

1.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吴中教育网站(网址:http://www.wxedu.net)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者,由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体检合格者,经报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录取签约等相关手续。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的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5.在招聘单位办理录取和签约手续前,因考生体检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6.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九、纪律与监督

2013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0337。

十、本《简章》由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7081181。

2013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补招职教/小学教师职位表

2013年吴中区中小学校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

《2013年吴中区中小学校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doc》来源于中国东吴人才热线,最近更新 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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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七月四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苏省教师招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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