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宁波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规定,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察。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已对体检对象实施了体检,并确定邹莹等18人为第一批考察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怀孕考生尚未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按规定需补检相关项目后另行确定考察对象,并在慈溪人才网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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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慈溪市委组织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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