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经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美姑县中学西昌校区高中教师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凉山州人事考试网[http://lsz.scpta.gov.cn/]和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g.lsz.gov.cn)上同时发布)。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共17名,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岗位各2名;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岗位各1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详见附件:《美姑县中学西昌校区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学历及专业:信息技术岗位需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余岗位均需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与所报考岗位一致)。
4.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有三年以上中学任教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4日至2013年7月25日。
报名地点:西昌市丰源宾馆(凉山州委党校对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美姑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工作由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美姑县教育局负责实施,同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近期2寸彩色照片3张;
(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各种技能检测合格证、相关荣誉证书、三年以上中学任教经历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
4.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0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费每人80.00元。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面试开考比例为5∶1,如达不到比例,则进行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合格者可参加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一)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7月27日—28日。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所有报考人员在2013年7月27日上午8:30分带上《面试通知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规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抽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地点西昌,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以现场答辩和试讲说课为主。面试内容为高中学科现行教材,面试时间20分钟。
4.考生需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3年7月26日到西昌丰源宾馆领取《面试通知书》。
5.面试成绩于2013年7月30日前在美姑县政府门户网(http://mg.lsz.gov.cn)上公示,并同时公布进入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准考证》领取方式及其他相关事宜。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8月8日上午9:00分。
2.笔试地点西昌,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应聘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科目,总分100分。考试范围为高考教学大纲学科专业知识。
4.考生需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3年8月7日8:30至17:00到西昌丰源宾馆领取《笔试准考证》。
5.笔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6.笔试成绩将于2013年8月10日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g.lsz.gov.cn)上公示,并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美姑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按照招考岗位名额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入体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和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笔试,加试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的人员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公示
凡考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g.ls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按规定程序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美姑县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单位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时间、要求和报考者应提供的材料等由美姑县教育局通知。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到美姑县中学美姑校区任教。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在美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方能调离或辞职。对违反《合同》及《协议》所规定的人员应缴纳指标占用费。
八、纪律和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为确保公开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严肃性,美姑县纪委、监察机关将全程进行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美姑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8242013
美姑县教育局0834--8242159
监督举报电话:
美姑县纪委、监察局:0834--8242352
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美姑县教育局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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