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地处深圳东北部,是一个宜居的美丽滨海新城,也是“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近年来,龙岗教育实现了大跨越、大发展,龙岗“和谐教育发展模式”已成为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典型。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龙岗教育优质化、现代化和国际化,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公办中小学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人数及职位
(一)公办九年制学校校长2名;
(二)公办小学校长2名。
二、公选范围及条件
全国范围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选:
(一)获得以下荣誉之一:(1)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2)全国优秀校长、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3)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名校长、优秀校长;(4)省级以上“百千万工程”教育专家、名校长培养对象;(5)国家级学科带头人、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特级教师。
(二)地级市以上公办中小学现任正校长或任副校长三年以上。其中,报考九年制学校校长职位的须为地级市以上公办初中(或九年制学校、完全中学)在职正、副校长,报考小学校长职位的须为地级市以上公办小学(或九年制学校)正、副校长。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九年制学校校长的,须具有中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报考小学校长的,须具有小学高级(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
以上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3年5月31日 (年龄含本岁,如40周岁以下,指197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选职位待遇
(一)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人事关系调入龙岗区并办理聘用聘任手续,享受龙岗区同级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住房待遇。在深圳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的,按人才居住有关政策提供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并根据其本人职务或职称领取房改住房补贴。
(三)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按深圳市有关规定协调解决配偶工作和未成年子女入学问题。
(四)安家费补贴。深圳市外选拔任职人员一次性给予安家费补贴。
四、工作年限要求
按照深圳市引进紧缺人才有关规定,聘用后需在本区工作满5年。
五、公选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聘用聘任等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7月10日,请报名者将下列材料电子版或PDF格式扫描文件(其中1-2项提供电子版,3-7项提供扫描文件),发送到深圳市龙岗区中小学校长公选办电子邮箱(32694147@qq.com)进行报名,邮件名为“公选报名职位+本人姓名”:1、《深圳市龙岗区公开选拔中小学校长报名表》(网上下载);2、近期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附电子版);3、身份证;4、学历、学位证书;5、专业技术资格证;6、任职经历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任现职文件;7、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荣誉证书;8、其他个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7月中旬,区公选办将根据报名情况和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参加考试对象,并通知报到、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报到及考试期间食宿由区里统一安排。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中小学校长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5)89551913、89551907;传真:(0755)89551959;手机:何老师13590300035、余老师13798478070(节假日照常接听);电子邮箱:32694147@qq.com。
查询网址: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网(http://www.szlg.edu.cn)
深圳市龙岗区公开选拔中小学校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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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doc》来源于龙岗教育网,最近更新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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