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曲市人[2006]57号)、《关于转发(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曲市人[2007]20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曲政发[2009]62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09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曲市人[2009]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09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二、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范围:全县非教育系统财政全额、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二)对象:取得国家认可学历、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按曲政发[2009]62号文件规定,可享受当年大中专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大中专毕业生。
三、招考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后出生)。
(三)属罗平县生源或2008年12月31日前具有罗平县户口;县外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四)符合招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对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招考岗位,在公开考试招聘过程中,免笔试进行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报考本科及其以下学历岗位的应按要求参加笔试)。
四、招考岗位设置
1、县煤炭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0人。
2、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县人民医院招聘14人、县中医院招聘25人、乡(镇)卫生院招聘25人。
3、县文化局下属事业单位文工团招聘10人。
五、报名和报考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从2009年开始,曲靖市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
报名时间:2009年8月1日0:00至2009年8月10日24:00。
交费时间:2009年8月1日0:00至2009年8月15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09年8月25日至考试结束日。
2、报名费用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
3、工作程序
(1)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流程:登录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提交审核→网上交费。
县人事局不对报名者的报名数据进行维护,报名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就不可再行修改。因而报考人员要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负责,在提交报名信息前,一定要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一旦审核通过,无论是否缴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就不能修改,也不能报考其它岗位。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重新报考其它的岗位。
照片要求为:本人近六个月内的正面免冠JPG格式的电子头像照片,大小约为160像素(高) 130像素(宽),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场。
每天除系统维护时问外,网络均开通报名。每天21:00准点关断报名系统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22:00重新开放报名。考生在报名操作时,若出现错误,关闭所有浏览器窗口,重新进入报名系统。
(2)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采用系统自动审查和人工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报名信息提交审查后,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审查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并立即返回机审结果,审查通过的可立即进行交费,未通过的系统自动提交人工审查,相关工作人员将在第2天对前一天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在第3天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信息经过审查后,结果将立即在前台出现,报考人员可以立即查询和缴费。审查人员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务必认真仔细,确保报名资格审查准确无误。
(3)网上交费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在网上进行交费。交费使用中国工商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报考人员可通过开通工商银行网上支付功能的帐号进行交费。
为确保信息安全,曲靖市网络考试报名系统和交费系统在后台上独立运行,报考人员交费信息于第2天导入报名信息系统,报考人员可在交费第2天10:00后查询交费确认信息。考生在交费时,要特别注意将费用交入曲靖市人事局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大中专毕业生考试费帐户,若误交入其他帐户,则将无法查询到交费确认信息,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以下毕业生凭相关证明材料免除报名费用。证明材料包括:
①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大中专毕业生,由县劳动部门核发的《零就业家庭联系卡》及出具的证明。
②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大中专毕业生,由县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及出具的证明:
③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由县劳动部门核发的《失业证》及出具的证明。
④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县(市、区)残联核发的《残疾证》及出具的证明。
⑤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大中专毕业生,由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证明。
报考人员需免除报名费用的由本人或委托人在8月1日至8月10日向到县人事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打印准考证
8月25日开始,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5)一些具体规定
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经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学生,称为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
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是否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若资格复审时没有相关证明的,不能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省一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可以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六、笔试时间、地点、内容
1、笔试时间:2009年9月6日上午8:30一11:00考公共科目,下午2:30一5:00考专业科目。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统一设在曲靖市城区学校。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考公共基础理论知识,复习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09版)》(考生可到县人事局购买);专业科目考所报专业的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大中专院校教材。
笔试总分为250分,其中公共科目100分,专业科目150分。
4、公布成绩:9月18日后,考生可登录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也可到县人事局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开考比例: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考岗位的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和特殊行业(煤炭、卫生、艺术等行业)的事业单位招考岗位的计划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低于l:3的,经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县人事局审核,报曲靖市人事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或招考比例。
报名结束2周内,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报名网站公布,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具体办理程序届时另行通知)。
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在以往曲靖市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中因违纪被公示不得参加2009年考试的人员如通过报名,在报名结束后经比对诚信记录查出的,一律不予退费。
6、笔试加分。根据曲政发[2009] 62号文件规定,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的具体加分是:
(1)少数民族中除白族、回族、纳西族、蒙古族、满族5种民族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2)优秀运动员:大中专毕业生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参加省运会、省城运会获得金牌者,事业单位可免试接收;取得单项第二名或集体项目二至三名的加20分;取得单项第三名或集体项目四至六名的加15分;取得单项四至六名或集体项目七至八名的加10分;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的加30分;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的加20分。
(3)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加分办法按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09]34号)规定办理。
(4)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服务(工作)期满后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4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从2003年开始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云青联[2004]8号)规定,报考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按《云南省教育厅、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的办法)的通知》(云教学〔2005〕14号)、《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的意见>的通知》(云青联〔2006〕25号)规定,凡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报考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6)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句.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报考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
加分人员符合几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持《户口册》经县级民委、公安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优秀运动员凭奖章、奖牌、证书,经省、市体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凭 《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三支一扶”计划的凭年度考核表,经县级人事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证明书》、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经县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8月1日至8月lO日间到县人事局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经县人事局审核后,报曲靖市人事局复审,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情况县人事局于2009年8月21日一27日期间予以公示。
七、《公开考试招聘实施方案》的审批
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实施方案须经县人事局审核,报曲靖市人事局同意后方可进行公开招考,未经同意的,曲靖市人事局不予办理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
各招聘单位接此《方案》后,按人事部门批准的公开考试招聘计划,于7月25日以前将《公开考试招聘实施方案》、需面试 的《面试方案》原件及EXCEL格式电子文档报罗平县人事局同意后组织实施。
八、信息发布
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由县人事局统一在县政府网站、县政府公告栏发布。
九、招聘办法
(一)笔试结束后,由县人事局向社会公布成绩。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采用面对面的方式对拟面试(要求面试单位)或拟录(聘)用(不面试单位)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对比。
2009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成人教育的考生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则取消其面试或拟录(聘)用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或学位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县人事局统一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后,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在面试前(要求面试的单位)或确定拟录(聘)用人选前(不面试单位)1至2周内电话通知考生;同时,在罗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qjlp.xxgk.yn.gov.cn)上公告。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便可查询到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请各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进行联络,若无法联系不能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若自行放弃资格复审的,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l周前,向县人事局提交《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的,若自行放弃面试,必须在面试开始1周前,向县人事局提交《放弃面试申请》。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5年内禁止参加全市任何地方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资格复审后通过其他方式就业的,若放弃录(聘)用资格,必须在录(聘)用手续办理开始1周前,向县人事局提交《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建议相关录用主管部门取消录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准考证》、加分证明材料。
其余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准考证》、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籍档案。
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
自行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和复审未通过的,取消其面试或拟录(聘)用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县人事局向社会公示。
(三)根据《公开考试招聘实施方案》规定不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拔。
(四)根据《公开考试招聘实施方案》规定需进行面试,且进入面试人员有两人以上的,必须严格按1:2的比例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只有1人的岗位需经人事部门审核同意方能进行等额面试,且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及格分以上方可聘用。招聘单位的面试方案由县人事部门确定同意后并报曲靖市人事局备案。
(五)面试时问、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办理程序
l、用人单位按《公开考试招聘实施方案》规定确定拟录(聘)用人员。
2、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录(聘)用人员考核考察。
3、拟录(聘)用人员(经面试确定拟录(聘)用人员的,按1:1的比例)须经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转发关于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05〕22号),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聘)用资格。
4、通过其他方式就业和体检不合格余下的招考岗位,不进行面试的按笔试成绩、进行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依次递补。
5、县人事局将拟录(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法定节假日顺延)。
6、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按曲市人[2006]57号文件规定,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曲靖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名册》,经审核后,报曲靖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公开考试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后,持市政府人事部门发出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及《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落户手续。
7、时限要求:需面试的单位须于10月20日前面试结束,以便到市人事局办理录(聘)用审批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十、严格执行政策,确保考试的公正性
(一)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在编制计划内,不得突破编制计划进行。对违反规定,不按编制限额和经批准的《公开考试招聘实施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程序进行考试招聘的,市人事局不予认可,对涉及的录(聘)用人员不予办理录(聘)用等手续。
(二)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在整个报名及考试过程中都要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政策、严肃考试纪律,做到客观公正。对符合就业政策、招考原则、程序和条件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否则,3年内不得进人。
(三)考试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
1、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公开考试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所有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时需仔细阅读《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由于必须点击“同意,方可进入报名界面,故考生一旦开始报名即需受相关承诺的约束,若违背承诺则按所附处罚条款予以处理。
2、凡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全市任何地方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2009年度曲靖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招聘范围不含2010年及以后毕业的学生,凡2010年及以后毕业的学生(包括在读的本、专科生或研究生)通过虚假方式报名的,一经查实,无论是否参加考试,一律按填报虚假信息人员处理。即使在读学生下一级学历满足招考条件,只要其退学时间在2009年8月1日之后,也视为填报虚假信息。
3、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对于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将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处以开除的处分;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还将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4、招聘单位从事考试招聘、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考生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5、政府人事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考试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整个考试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6、整个考试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相应行政处分的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其它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曲靖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另行通知。
(二)过去关于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工作的方案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本方案执行。
(三)本方案由罗平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l、《罗平县2009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岗位类别设置计划表》。
2、《罗平县2009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罗平县人事局
二00九年七月十七日
罗平县2009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日程安排见第二页
罗平县2009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见第二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