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13年江苏省考生招生录取相关政策
来源: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 阅读:932 次 日期:2013-06-27 09: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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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本一批次阶段,所有A院校志愿填报“苏州大学”且填写“专业服从”、同时须按照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的有关要求完成所有操作流程的考生,其档案投到苏大后,学校承诺不退档。

相关网址:http://zsb.suda.edu.cn/view.aspx?id=525。

2、对于A院校志愿报考“苏州大学”的考生,其投档分在全省文科排名前一千名、理科排名前四千名以内,且选测科目等级不低于“A”“B”,在满足体检、选科等要求的情况下,苏大将确保其录取至第一志愿专业。

在道德品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和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先进典型,若档案已投到苏大,在满足体检、选科等要求的情况下,苏大将确保其录取至第一志愿专业。

3、对于档案已投到苏大的考生,选修测试科目等级组合为“A+”“A+”者在其投档成绩基础上加3分,选修测试科目等级组合“A+”“A”者在其投档成绩基础上加2分,按其加分后的成绩参与专业安排。

4、对于A院校志愿报考“苏州大学”的考生,其投档分在全省文科排名前五百名、理科排名前一千五百名以内,且选测科目等级不低于2A,被苏大录取后,学校将颁发“优秀新生校长特别奖”,并提供每人5万元的奖励金。(奖励金分年度发放,第一学年发放2万元,第二、第三、第四学年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参考其在校学习成绩予以发放: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20%、且没有学生纪律处分者,即可获得每年1万元。)

对于A院校志愿报考“苏州大学”的考生,其投档分在全省文科排名前一千名、理科排名前三千名以内,且选测科目等级不低于2A,被苏大录取后,学校将颁发“新生优秀奖”,并提供每人2万元人民币的奖励金。(奖励金分年度发放,第一年度发放8000元,第二、第三、第四学年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参考其在校学习成绩予以发放: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20%、且没有学生纪律处分者,即可获得每年4000元。)

5、对于A院校志愿报考“苏州大学”且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其投档分在全省文科排名前一千五百名、理科排名前五千名以内,且选测科目等级不低于“A”“B”,学校根据其学制提供5000元/人·年的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其完成学业。对于符合专业要求者,如本人自愿可优先安排至苏大人才培养试点书院——敬文书院、唐文治书院,并在国际交流项目中优先给予考虑。(助学金分年度发放,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参考其在校学习成绩予以发放: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20%、且没有学生纪律处分者,即可获得每年5000元。)

6、对于被苏大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学习成绩优良,符合有关转专业的条件(平均绩点,即GPA达到3.0以上;或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等),并通过学校转专业考试,可转至其他专业就读。具体按照《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苏大教〔2012〕109号)执行。

7、对于被苏大录取的考生,若入学后学有余力,可以通过考试攻读苏州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即在主修某专业学士学位的基础上同时攻读另一学科门类某专业学士学位,达到规定要求,可获得两个相同等级的学士学位,从而使其成为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具体按照《苏州大学双学位专业管理规定》(苏大教〔2012〕63号)执行。

8、上述招生录取政策,由苏州大学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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