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审查定于2013年6月25日至27日,首次报考人员请携带相关材料到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考务科(丽水市城东路53号,原审计大楼二楼;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2181620。)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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