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抚顺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面试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面试时间定于2013年6月29日—7月1日。
上午8:00开始(7:00考生入场)
下午13:30开始(12:30考生入场)
各职位面试的具体时间,详见附件《2013年抚顺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时间安排》,考生请认真核对面试通知书上的面试时间,如有异议,请于2013年6月27日前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13841331359。
考生面试安排以每半天为一个单元,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
二、面试地点
抚顺市委党校(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4号)。
三、考生须知
1.面试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
2.6月29日—7月1日,每天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7:00前到达考点;6月29日—7月1日,每天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12:30分前到达考点。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生进入考点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工具及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发现考生在候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及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电子工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面试前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顺序号持序号牌参加面试。
5.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人员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后,并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并不得再次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7.由于正值暑期,天气炎热,请考生在前往考点途中注意防暑降温。
附件:2013年抚顺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时间安排(详情请登录http://www.fsrs.gov.cn/ReadNews.asp?NewsID=1770&BigClassName=工作动态&SmallClassName=招聘考录&SpecialID=17)
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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