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3年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887 次 日期:2013-06-20 10: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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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笔试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

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www.hrssgz.gov.cn/rczp/sydwzp/sydwzpjggs/sydwzp_xggg/201306/t20130619_202960.html

二、资格复审

原则上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如出现有人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依次递补。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6月26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

(二)地点: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八号楼三楼第一接待室,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48号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鉴定、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单位证明)等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其中属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http://www.chsi.com.cn/xlcx)上查询并打印,部分考生由于毕业年份较早,在该网不能查询到学历的,须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在广州市东风路与农林下路交界处)办理。未办理学历鉴定的考生应签订保证书,保证于2013年12月31日前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学历的学历鉴定,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职位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从化市、增城市户籍)的已婚考生,须同时提供配偶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

5、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事宜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86376406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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