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2013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淮安人事考试网 阅读:1268 次 日期:2013-06-18 17: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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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市直及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9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盐城市的有关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

(二)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报考人员相关证件验证及资格初审工作。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地报名的宣传发动工作。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考试报名、准考证发放等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9日、20日两天。请严格按照《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原则上在盐城市市区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科目仍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与《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科为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作答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缴费)。报名网站为盐城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ycks.gov.cn。报名时间从2013年6月19日9:00-7月3日16:00截止,逾期不再补办。

(二)市直的新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7月11-12日将有关材料送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市人社局专技处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处联合资格审查,地点: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院内。市人社局专技处政策咨询电话:88195110。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咨询电话:88195106、88195101、88195104、86668515。

各县(市、区)的新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7月8-9日将有关材料送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详细地址见附件2)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对于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审核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员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印章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五)市人事考试中心于7月5日将网上报考人员名册发给市、县(市、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科)。各县(市、区)按报名序号核对并排列审核后的报名表,在名册上标注出符合条件人员,提供符合条件人员总数。

各县(市、区)应于7月12日将本县(市、区)报考人员的材料连同名册送至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处联合审查。

(六)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审材料的,视同不具备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

(七)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报考情况,请各市、县(市、区)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七、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13年10月10日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有关事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建军东路127号)组织人事处负责,联系人:陈志春,联系电话:89805956。

九、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7月11-12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至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东进路88号院内)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十、其它

盐城市人社局专技处监督电话:88195105。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jsrsks.com.cn

附件:1、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各县(市、区)审核点地址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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