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是一所广东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以农、工学科为优势,农、工、理、经、管、文、艺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15000多人。
学校注重学科建设和高水平、高层次的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专职辅导员。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省政府139号令的规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线专职辅导员共8人。
三、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到校工作后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和履行相应职位工作职责的,可按规定聘到相应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有工作经历且有硕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
(3)在国(境)外院校所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必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的认证。
(4)应聘者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工作岗位。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限制。
(5)中共正式党员。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8)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2.专业条件
专业要求是思想政治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及农工类相关专业。
3.报名方法
(1)报名采用信函、现场报名的方式。有意应聘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人事处报名。报名时提供《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附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获奖证明复印件、中共正式党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2)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7月3日止。信函报名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
(3)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501号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办公楼410室。
(4)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广州市东沙街24号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510225,联系人:贺老师, 电话:020-89003585
(二)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审核小组,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笔试,第二阶段是面试。
(1)第一阶段笔试。笔试考试时间、内容、方式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和我校人事处人才招聘栏公告。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在合格人选中,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选。
第一阶段笔试成绩及进入第二阶段面试人选的名单和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栏和我校人事处人才招聘栏公布。
(2)第二阶段面试。在笔试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后进行,面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现场问答等。由校领导、人事处等相关部处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评审小组,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60分以上合格。
(四) 拟聘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在同等条件下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指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办法及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栏和我校主页人才招聘栏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通过即确定为我校聘用人员,我校将与聘用人员签定公开招聘录取人员协议书,聘用人员备齐聘用所需材料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不签公开招聘录取人员协议书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相应条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无误,且需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所签公开招聘录取人员协议书无效。
(二)获聘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对于拟聘用人员中出现因公示原因造成不能聘用的岗位,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从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等额递补原则进行聘用或者保留空缺。
(四)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进入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人事处人才招聘栏网页或电话查询。咨询电话:89003585,联系人:贺老师。
(五)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人事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501号行政楼4楼。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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