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乐山市沙湾区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的组织及标准
体检由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医院为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13年6月18日(星期二)早上8:00
集合地点:乐山市沙湾区沫若广场(沙湾区文广局对面)。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6月18日上午8:00到指定集合地点集中,核实身份以后统一组织前往医院体检。考生参加体检时需缴纳100元体检费。
三、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集合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检及下一录用环节。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提交本人手写并签名的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
联系人:刘君13679614333
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体检人员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lsswrc.com/showart.asp?id=500&classid=52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组织部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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