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来源: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网 阅读:898 次 日期:2013-06-15 11: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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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3年艺术类专业计划在上海市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190名(文理统招)。

环境设计 60名

视觉传达设计 30名

数字媒体艺术 100名

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艺术类考生高考要求,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上海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美术),美术类考试科目包括:素描、色彩、速写三门,每门成绩为150分,满分为450分。本院不另设加试科目。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报考我院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学院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艺术类专业市统考(美术)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的本科录取资格线上,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文化原始满分×市统考(美术)专业原始满分×50%+市统考(美术)专业考试成绩×50%)的合成总分为主要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录取。

2、执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社会公布的各项优惠政策,学院不另行制定优惠政策。

3、2013年我院艺术类专业招生没有专业级差。

十、学费标准:

2013年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均在我院生活区住读。

学费标准(不包括教材费等)

学 费:20000元/年/生【沪教委财(2012)32号】

住宿费:2500元/年/生 【沪价费(2005)25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39966101,021-39966020

监督电话:021-39966266

网 址:http://www.sthu.cn

十三、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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