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9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2013年10月19—20日(星期六、星期日)
10月19日:上午0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0日:上午0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考点设在连云港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组织分工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四、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科目仍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与《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科为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名方法
此项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支付报名方式。具体事宜如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6月17日—7月5日。
报名网址:http://www.lygkszx.com/。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7月8-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资格初审地点: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朝阳东路1号原市劳动局317房间)。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518-85812148。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518-85826670。
1.初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备齐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格式:×××同志××年参加工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相关工作满××年。加盖单位公章]。
2.对于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三)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时间:6月17日—7月10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的考生,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四)准考证打印及发票领取时间
1.考生于2013年10月14—18日登陆连云港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2.考生如需开具发票,请于2013年10月21—24日持本人身份证至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朝阳东路1号406室)领取考试收费发票,逾期不补。
六、教材征订与培训
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关于2013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3〕18号)为依据,对《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二)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的同时,进行网上订购教材。
(三)教材领取时间约为2013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请关注连云港人事考试网通知。教材领取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312室。
(四)具体培训事宜见附件。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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