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复审将在6月14日前完成,面试工作将安排在6月15日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各乡镇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见乐山市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请入围面试的考生及时与各报考地县(市、区)委组织部联系,携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四川省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信息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资格。每名考生交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于6月15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工作咨询服务电话(附件)
乐山市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file.scpta.gov.cn/201369/201369115427_n_11058.html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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