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宜组通〔2013〕47号)文件要求,翠屏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复审于6月14日进行、面试工作于6月16日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6月14日全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翠屏区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联系电话:0831—8236345。
三、资格复审要求
1、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都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否则视为弃权,后果自负。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面试资格或聘用的,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并缴费(缴费金额80元/人)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进行面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四川省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信息表》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
5、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五、面试时间
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将发放《面试通知单》,请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的具体要求于6月16日准时参加面试。
宜宾市翠屏区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面试入闱人员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ybrc.gov.cn/exam/20803/1054_1.html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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