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桂办发〔2008〕35号)和《关于印发〈2013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组通字〔2013〕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玉林市的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玉林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一)时间:2013年6月19日(星期三)
(二)地点:玉林市卫生学校科技综合楼(市区内可乘2路、3路、11路公交车到东园饭店站下车,乘8路、15路公交车到市政工程处站下车可达。)
(三)联系电话:0775-2809125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名额
2013年玉林市选聘大学生村官人数为160人,参加笔试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名额1:1.5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人选242名,另外60名免笔试人员同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共302名。具体面试人员名单详见广西毕业生就业网《2013年广西面向全国选聘大学生村官面试考察入围人选公告》中公布的玉林市面试人员名单(包括通过笔试和免笔试进入的人员)。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所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1)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尚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需学校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笔试准考证;
(4)盖章的《2013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
(5)党员证〔没有党员证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情况证明材料或相关材料〕;
(6)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必须提供符合选聘公告要求的学历证明;
(7)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名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优秀学生(团)干部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考生须提供相应单位出具的推荐信并加盖单位公章。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者提交的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导致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选聘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安排在一天内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工作在玉林市选聘大学生村官面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工作。
(二)请考生提前自行下载或联系告知院校或工作单位、村(居)委会下载《2013玉林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征求意见表》(详见附件),正反面打印,填写意见、盖学校或工作单位、村(居)委会公章,于7月1日前寄回玉林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邮编:537000),或由校方或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密封加盖封印,交考生于面试时带给工作人员。
(三)请考生于6月19日上午7:20前到达玉林市卫生学校科技综合楼一楼报到。凡超过7:40未能到达指定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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