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二、培养类别和招生人数
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不涉及研究生学历。项目管理工程领域招生人数200人,其他工程领域招生人数不限。
三、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四、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全国工程硕士生入学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第二阶段为由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网上报名。
第一阶段:6月20日至7月10日,考生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照片审核时,信息平台将自动向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其重新上传。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我校只招收GCT联考中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其他小语种的考生请选择其他学校报名。报考材料工程(设备监理)或控制工程(设备监理)的考生请在“备注”栏内填写材料工程(设备监理)或控制工程(设备监理)字样。
第二阶段:由我校自行组织考试的报名分为网上填写专业课考试科目及交纳专业课报名费,两者缺一不可。
1)网上填写专业课考试科目
已完成全国联考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考生请于2013年11月4日至11月22日登录:http://59.78.108.52/gcss/,并填写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确定专业课考试科目。
2)交纳专业课报名费
交纳专业课报名费的时间及地点将于研究生院网站(http://gschool.ecust.edu.cn/)另行通知,时间大约在12月。
2、全国联考现场确认
7月12日至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报考点将不予补办。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报考点将不予退还。
10月17日起,教育部将开通2013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准考证下载功能。
五、 考试科目
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入学考试科目共三门。分别为:
1、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限报外语语种为英语。
2、业务课笔试。由我校自行组织考试,具体考试科目请查阅各领域招生目录。
3、专业综合(口试)。
六、考试时间
1、工程硕士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由全国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10月27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地点:由各省市指定。
2、我校自行组织的业务课笔试和专业综合(口试)考试时间为12月中下旬或1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将于教育部GCT联考成绩公布后确定。
七、录取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工程硕士录取前(时间另行通知)进行,对于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届时须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1份,资格审查表需在考生照片及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处加盖红色公章,考生须在承诺书考生签名处签字,资格审查时提交。
3)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http://www.chsi.com.cn/) 打印本人学历信息,资格审查时提交。无法在网上打印的需至少提前两个月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审查时提交认证报告。具体认证办法见http://www.chsi.com.cn/xlrz/。
2、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生的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精神,录取无学士学位人数不超过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八、学习年限
工程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九、经费
工程硕士生全部委托培养,各工程领域培养费如下。
十、其他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精神,2013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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