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在校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13年在校大学生义务兵预征工作现已全面展开,参照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信息化建设需要,优化兵员结构,提高兵员质量,提高部队战斗力,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大学生国防意识的有效形式。紧紧围绕确保兵员质量这个核心,把征兵工作与大学生国防教育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征兵工作长效机制。严密组织、严格把关,圆满完成今年征集任务,为国防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征兵入伍工作的领导,高质量完成好征兵任务,学校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学生处处长任组长,成员为学生处(武装部)、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财务处、保卫处、校团委负责人,各学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对征兵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和协调,安排工作分工,组织力量投入,落实相关政策,研究解决疑难问题,严把质量关,代表学校对年度征兵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在学校武装部下设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兵役机关和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和安排,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集中宣传
1、学校通过网络、广播、悬挂横幅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2、各院系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班会、座谈会、飞信、校讯通等形式做全覆盖动员,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让每一名学生都知悉政策。
四、征集对象及时间及条件
1、征集对象及年龄要求:男兵: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18至22周岁(1991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大专文化程度的18至23周岁(1990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18至24周岁(1989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女兵: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18至20周岁(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18至22周岁(1991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2、报名截止时间:从2013年起,由冬季征兵改为夏季征兵,即调整为每年的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现已开始进行兵役登记和报名应征。
3、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经济待遇及优惠政策
(1)服义务兵期间发放津贴,选晋士官后发放工资。
(2)服义务兵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放优待金,标准以城镇义务兵每户每年不低于当地年最低工资标准计发。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放优待金,标准由其入学年份前户籍所在地政府按当地同类户口性质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0%计发,外省市大学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被应征入伍的,其优待金发放由征集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
进藏和到新疆艰苦地区服役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当地同类户口性质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50%计发。
(3)义务兵和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国家按照每人每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退役金。
(4)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后由当地人民政府给经济补助,具体标准为:自就业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与部队发放的退役金之和,应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具体计算方法为:自主就业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上年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国家发放的2年退役金)。
(5)服役不满12年退役后,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为在2年义务兵发放标准的基础上,从服现役第3年(含)起,每多服役1年按义务兵1年发放标准的20%增发。具体计算方法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2*20%*(实际服役年限-2)。
(6)大学生义务兵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标准为: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较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7)士兵退役后,大学毕业生10%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工10%岗位安排退役士兵;国有企业按招工总数的5%给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待录用或者聘用;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六、报名方式
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填写相关信息。7月底前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近期红底1寸免冠照片4张(背面写上名字)到武装部登记,由高校负责征兵工作的相关部门集中统一报送至高校所在地的县级武装部。今年大学生参军一律在学校所在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各院系要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利用各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发动工作,激发大学生踊跃报名应征;
2、严格审查,规范程序。由学生所在院系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进行初审,确保选送兵源的质量;
3、强化后续服务。对入伍的大学生,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学费补偿代偿、学籍变动等后续服务工作。
了解大学生入伍更多政策,请登录http://zbbm.chsi.com.cn/进行查询或登录学校学生处武装部网页查询。
石家庄铁道大学武装部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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