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要求及遵市人社通[2010]153号、黔卫发[2009]125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对具备专业技术八、九、十一级岗位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与7228080(县事改办)、7221762(县教育局)、7722117(县卫生局)联系进行复查。
人员名单公示详情参考:http://www.zyxrb.com/show.aspx?d_id=471
遵义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办公室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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