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清镇市公安局处理突发事件应急中心2013年招聘笔试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公告(第2号)
来源: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727 次 日期:2013-05-30 14: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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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清镇市公安局处理突发事件应急中心2013年招聘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公告(第2号)

按照《清镇市公安局处理突发事件应急中心201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的规定,现将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和资格复审的相关事项进行公布。

一、笔试成绩排名

见附表一

二、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招聘简章》中“资格复审在笔试或技能测试结束后进行,在本岗位参加笔试或技能测试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的规定,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表一)

三、资格复审的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5月30日至6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清镇市百花大道147号)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的资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与报名信息表电子照片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报考“定向退伍军人”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退伍证。

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县(市)级“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

报考工勤岗位人员需提供A1以上驾照。

为提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效率,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按《招聘简章》及岗位设置条件准备资格复审材料外,以下情况还需补充相应证明材料。

1、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3、考生如果是委培生或定向生需向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做出相应说明。

4、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相同的,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是否是同一专业须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5、考生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需备齐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关说明

1、资格复审人员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对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相关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4、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于5月31日登陆“贵阳人力资源网”( http://www.gyrc.cn)在线打印

四、其他

(一)资格复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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