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六安市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4098 次 日期:2013-05-18 14: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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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霍邱县201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招聘计划

2013年度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4名。详见《2013年度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年龄条件按岗位要求确定,具体见附表。在年龄条件表述中 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霍邱网、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霍邱教育网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确认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霍邱县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东湖路100号)。报名时间为6月1日上午8时至6月7日下午17时30分,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西部志愿者”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均需填写《霍邱县201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缴纳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费45元/门课,面试试讲费每人80元)。同时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

4、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9日上午8时—6月10日下午17时30分改报其他岗位。6月11日进行岗位取消后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或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霍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计划表要求的具体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提供咨询服务等工作。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考试费用的,由县人社局发放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或不能按时、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于6月 13日至14日到原报名处,即霍邱县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东湖路100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分别为

报考教师类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教师岗位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教师岗位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三法两学”即:《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育学》、《心理学》知识。

报考非教师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综合知识》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等。

2、笔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3年 6月16日上午。

8:00- 9:30 《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 《教师岗位基础知识》

10:00-12:00 《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霍邱县城关镇,具体考点考场见准考证。

3、笔试合成成绩。报考教师类招聘岗位的按《职业能力测试》和《教师岗位基础知识》笔试分数4:6的比例先行计算笔试合成成绩排序;报考非教师类岗位的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笔试分数4:6的比例先行计算笔试合成成绩排序。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合成后的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的为40分),对合成后的笔试合成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4、加分政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到霍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请加分,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霍邱县人社局在霍邱网、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霍邱教育网等网站公示3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程序给予每门笔试成绩加2分(笔试成绩合成前)。

(五)面试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用人需求分别采取试讲、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方式。

1、报考教师类岗位的采取试讲方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如出现最后一名笔试合成成绩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内容为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采取模拟上课的形式(幼教岗位采取绘画、舞蹈、自弹自唱和讲故事四种形式)。

2、报考非教师类岗位的采取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出现最后一名笔试合成成绩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内容按报考的不同岗位分为四类:即结构化面试、医药卫生类、护理类、畜牧兽医类。医药卫生类适用于医药、卫生、计生、药监等岗位;护理类适用于护理专业岗位;畜牧兽医类适用于乡镇畜牧兽医站岗位;结构化面试适用于其它事业单位岗位(详见:《2013年度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具体面试时间和考场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试讲、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面试(试讲、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合成总成绩

考生经过笔试和面试(试讲、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环节后,按笔试合成成绩和面试(试讲、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并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依据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序;如笔试合成成绩再出现同分,则按《教师岗位基础知识》或《综合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序。若再出现同分,则以《教师岗位基础知识》或《综合知识》最后一大题得分高低顺序为主排序。

(七)体检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对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只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只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霍邱网”、“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霍邱教育局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写出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县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3年7月2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与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1、本次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霍邱网、霍邱县人社局网站、霍邱县教育局网站查询、查阅。

2、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本次考试霍邱县人社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64—6081520、6081531(县人社局);考务咨询:0564—6017429(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564—6022896(县监察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5、本《公告》由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3年度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2013年度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2013年度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17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河南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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