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幼儿园工作需要,温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幼儿教师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幼教事业,师德良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强。
2.勇于创新实践,在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3.温州市户籍。
4.温州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幼儿园教师。
(二)具体岗位条件
30周岁及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需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并从事幼教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考试
考试采取技能技巧测试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考试成绩分值计算:专业技能技巧成绩占50%,说课成绩占50%。
2.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调指标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有关选调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3年 5 月 24 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4:30)
(二)报名地点
温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江滨西路东明路206号)二楼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二寸近照1张。
2.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3.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指标比例不足3:1的,商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届时按通知来园领取准考证。
温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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