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谯城区201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依据谯城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需求,2013年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50名,其中小学教师210名、初中教师80名、幼儿园教师60名。具体岗位见《谯城区2013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招聘公告于2013年5月16日同时在中国谯城网(www.bzqc.gov.cn)、亳州人事考试网(www.bzrsks.org.cn)、谯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bzqcrsj.gov.cn)、谯城区教育网(www.ahqcedu.cn)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谯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谯城区教育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的应、历届中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谯城区2013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7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亳州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谯城区2013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要及时告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谯城区教育局负责,统一在亳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亳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1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2日16:00前登录亳州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两科共90元)收取。
为了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小学、初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应不低于2:1,其他学科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4日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四)笔试
笔试内容及分数设置: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两科按3:7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1.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和有关教育法规政策。
2.学科专业知识主要内容:学科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对教材的理解和把握、教学设计、案例分析等)和学科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不超过规定学历应具备的水平)。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对笔试过程进行录像备查。
笔试时间为2013年6月22日上午9:00—11:3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谯城区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6月19日至6月21日从亳州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具体考点、考场详见考生个人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总分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和考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符合规定加分人员于2013年6月22日14:30至6月23日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谯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地址:亳州市三曹路40号,联系电话:0558—5523134)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谯城区教育局在谯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谯城区教育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总分增加2分。
(五)资格复审
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谯城区教育局分学科岗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岗位数1: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准考证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单位表现证明(无工作单位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当地派出所和综治办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当地计生办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等材料。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岗位,在报考同类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资格复审后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体检工作由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谯城区教育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七)进行公示
体检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谯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谯城区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聘用
选岗。按招聘岗位不同类型和学科分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拟聘人员进行选岗(总分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
聘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方案由谯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1.政策咨询:0558—5523134
2.考务和技术咨询:0558-5118606;
3.监督举报:0558—553911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亳州市谯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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