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巿委、巿政府批准,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宿州高新区)拟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1名,其中高新区管委会机关6人,汴北新区行政管理工作委员会5人(仅面向埇桥区选调)。现就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名额和职位要求
详见《2013年宿州高新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选调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及科级以下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高新区机关(不含社会事务管理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和汴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具备选调职位所需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条件”中“40周岁以下”为“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出现中断时间的前后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釆用专家匿名评审、现场考试和工作实绩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根据评审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2比例进行工作实绩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5月13日至5月17 日,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宿州高新区办公室(泗许高速北关入口处202房间,联系电话:3927907)。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免冠照片4张(二寸)。
本《公告》由宿州市委组织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巿委组织部 巿人社局 宿州高新区
201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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