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云南省2013年度
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管理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101号)精神,我省2013年度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9月7、8日举行。为做好此次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性质
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属于资格准入考试,凡符合条件报考且成绩合格者,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药学非临床医疗)。该资格证书在云南省范围内有效。
二、级别设置
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分两个专业:药学、中药学,设置如下:初级资格设置士(员级)和师(助理级)两个层次,名称为:药士、药师;中级资格名称为:主管药师。
三、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划分如下:
(一)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
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理学、药物分析学)
药学专业知识二(含:药剂学、药物化学)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二)中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中药药剂学、中药炮制学)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含:中医基础学、中药药理学、中药调剂学、方剂学)
考试成绩实行连续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的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9月7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9月8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考试形式。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试不配发草稿纸,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由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负责组织编印。
考生也可与各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订购教材。
五、报名及审核
此次考试在全省16个州、市均设有考点,考生报名时可自行选择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 www.ynrsksw.com 或www.ynrsksw.net)进行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
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6月24日
报名流程如下: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上传小一寸、清晰的个人近照(小于20KB,jpg格式)。
考生填报信息后的1至3个工作日为资格初审时间。资格初审采用系统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提交信息、上传照片后,系统将自动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所选报考级别的报名条件。若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但自动审核未通过,可以登录系统修改信息后提交人工审核。
各考点须对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照片审核。
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各级别报考条件参照《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具体报名条件详见附件一。
请各地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做好网络报名的初审工作。网络报名和考生信息管理工作请各地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管理暂行办法》(云人考〔2007〕19号)和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六、报名收费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才能缴纳报名费用(具体办法请考生登录网站后按网站说明进行操作),缴费成功才能确认报名成功。网络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7日。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52号)精神,该项考试收费标准为:50.00元/每人每科。
报名结束后,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7天开始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确实没有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到所在地的考试管理部门要求考试管理部门帮助打印。各地考试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考生打印准考证的要求。
我中心根据考生选择的“考试地点”来统计该项考试的报名数据,各考点的考务费用将据此数据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对全省人事考试考务经费有关问题的复函》(云财行函〔2008〕32号)文件的规定划拨。
七、成绩查询及合格办证
报考人员于考后2个月左右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及相关办证事宜。
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证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图像清晰的照片。若因传错照片及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因考生虚报信息不能通过资格复审的,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二)考生须认真阅读相关文件,确定符合报名条件后再慎重报名,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信息,缴费确认后不能办理退考。
(三)考生报名时选择的“考试地点”就是合格后的“证书领取地点”。
(四)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成功缴费。通过网上银行缴费的考生,要避免多人重复缴费或漏缴费。
(五)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7天开始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九、其他事项
各考点请于9月5日前将考试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传真至我中心,传真号码:0871-65379872。
考试结束后,试卷由各地自行封存,按保密规定六个月后集中销毁。各考点请于考后3日内将答题卡交回我中心。
请各地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管理暂行办法》(云人考〔2007〕19号)的要求,按时准确上报有关数据和材料,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工作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一、考试报名条件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云人社发〔2010〕101号)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在我省非临床医疗单位中,直接从事药品研制、检验、生产、经营等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一、药士(中药士):
(一)普通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系指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下同)职业高中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技校)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
(五)取得从业药师或云南省药师协理从业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二、药师(中药师):
(一)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职业高中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并取得药士资格满4年。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技校)学历,取得药士资格满4年。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
(一)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技校)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并取得药师资格满5年。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并取得药师资格满5年。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取得药师资格满4年。
(四)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五)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注:考生所取得的药士(中药士)、药师(中药师)、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必须是省级以上部门颁发的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