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是符合《2013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硕士以上研究生)不得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哪些岗位属于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哪些关系属于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6.应届或择业期内毕业生的范围是指哪些?
本次招聘所指应届毕业生为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毕业生为2011年、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7.对毕业生的学历及相关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必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相关证书应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8.学历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报考?
学历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可以报考该岗位,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考生应当具有相应或更高学位。
9.如果所学的专业和学位证书不符,按照哪个专业报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
10.哪些人员可以报定向招聘岗位?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面向应聘岗位的定向招聘岗位,也可以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但两类岗位不能同时兼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
11.符合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怎样办理报名审核手续?
除与其他岗位报名提供同样的材料外,报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具体包括:“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当即在报名点提供上述书面证明材料,并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最迟截止日时间为2013年5月3日下午16:00,过时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资格。符合定向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并于5月7日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jnszjy.net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下一段招聘程序。
12.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减免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3.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各学科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至少达到1:5,达不到1:5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现场报名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14.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的专业工作经历”的“年限”如何计算?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3年7月15日为截止日期。
15.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拨打《2013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16.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填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要认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填报的信息、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17.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居民身份证丢失尚未补发的,考试时可携带由原签发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派出所或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带影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并在证明上写明原身份证号码;或者是携带临时身份证。
18.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2013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19.《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XXX单位代培”的含义是什么?
其含义指公开招聘人员的编制落在该单位,也与该单位签订聘用协议,但将根据教育工作实际,在全区教育系统范围内的其他单位进行调剂使用任教,当参与调剂使用任教单位有条件时再进行落编调整。参与调剂使用任教单位的范围将于本次招聘考核后期,向通过本次招聘考试的聘用人员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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