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来宾高级中学招聘教辅、行政管理人员,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择优办法如下:
一、教辅人员。对符合条件报名人员2008年至2012年的年度考核进行量化评分,再根据量化评分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具体评分标准为: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每次计10分,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称职)的每次计8分,其他等次计0分。总分相同的,则优先确定有电教技术工作经历人员进入面试。如按前述办法仍不能确定面试人选的,则按获得县及以上高(中)考质量奖、在高中或初中教学阶段参加信息技术或物理学科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比获奖(仅算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的教科所、教研室颁发的特等奖和一等奖)、优秀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的次数择多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行政管理人员。对符合条件报名人员2008年至2012年的年度考核、获奖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再根据量化评分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具体评分办法为:
(一)年度考核分。2008年至2012年每年的年度考核分之和即为年度考核总分。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每次计3分,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的每次计1分,其他等次计0分。
(二)获奖分。获奖分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的顺序,仅计算3项奖项得分之和即为获奖总分。
1.全国“优秀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每次获奖计10分。
2.省级“优秀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每次获奖计7分。
3.市级“优秀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每次获奖计5分。
4.县级“优秀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每次获奖计4分。
5.乡级“优秀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每次获奖计3分。
(三)年度考核总分与获奖总分之和为最后总分。如总分相同,则按下列情况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1.按最高荣誉级别从高到低的顺序;2.同一级别荣誉的按上述所列奖项先后顺序。
三、教辅、行政管理岗位按前述办法仍不能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的,相关人选并列进入面试。
来宾高级中学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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