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进修校,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我省开展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教资〔2013〕01号)和《广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今年春季我县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县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流程
申请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通过确认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通过测试申请人)体检——(上述程序完全通过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30日;
申请人网上报名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报名严格按网上要求操作;
(二)现场确认时间:4月20日——5月5日(工作日);
现场确认时,本人填写“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及“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申请人员基本信息部分,分别粘贴照片;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5月11日(周六);
(四)体格检查时间:5月17日(周五);
(五)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6月10日——7月10日。
四、具体事项
(一)现场确认报送的纸质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打印装订要求:16K纸双面打印,用胶水粘贴,不用订书钉装订);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并加盖鉴定单位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验原件;
4、工作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一份,验原件;
5、毕业证复印件一式一份,验原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复印件一式一份,验原件;
7、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县级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县级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8、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带上自考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复印件,验原件;
9、近期二寸同底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用途:申请表2张,体检表1张,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1张,资格证书1张)。
(二)现场确认地点
岳池县教育局政工股(县教育局办公楼三楼)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应当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于2013年5月11日(周六)早上7:30在岳池县凤山小学新教学楼参加测试。
(四)体检
1、体检时间:2013年5月17日(周五),早上7:30到岳池县教育局七楼会议室开会并领取体格检查表,然后在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注意事项:体检前24小时素食,当日晨空腹。
岳池县教育局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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