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3年我县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30名,其中:面向部分211、985等全国重点院校和部分省内本科院校择优选聘15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5名(村党支部书记助理12名、村委会主任助理3名)。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相关高校推荐、组织面谈、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择优选聘的范围和对象
部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211、985重点院校应届毕业生(本省高校生源不限、省外高校须为浙江生源)和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录取重点专业学生(具体院校名单见附件)的应届毕业生(生源不限),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公开选聘的范围和对象
本县生源或本县户籍(以2013年4月2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选聘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岗位的,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选聘的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建设;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四、选聘程序
(一)择优选聘
1、组织报名
时间:4月5日前
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团省委将会同相关高校开展宣传动员,按照择优选聘计划和条件要求,组织学生自愿报名。
2、择优推荐
时间:4月5日至10日
相关高校根据报名情况,将符合条件人员,以1:1.5比例推荐初步人选,211、985高校由省教育厅负责汇总,省内高校由团省委负责汇总。
3、组织面谈并确定人选
时间:4月25日前
市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一对一面谈。根据面谈情况,综合分析评价,经体检和考核后,确定择优选聘人选并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二)公开选聘
公开选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4月26日9:00--5月3日17:00
应聘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4月27日--5月6日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选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理由。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在5月7日24: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3、缴费
时间:4月27日9:00—5月8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4、笔试
时间:5月26日上午9:00—12:00
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和阅卷,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根据实际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聘计划。
报名人员在5月21日至5月24日期间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6月10日对外公布。
5、资格复审
时间:6月22日下午2:00—5:0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安文镇海螺街14号)。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同时领取面试通知书。
6、面试
时间:6月23日上午9:00开始
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核对象。
7、体检、考核
时间:7月15日前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再从未体检的人员中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8、公示、聘用
时间:7月底前
体检、考核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所在乡镇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经双方协商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担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原则上不再续聘。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职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可及时解聘。“两项计划”人员的聘用参照浙组【2009】36号文件起规定执行。
网址及咨询电话:
磐安人才网:www.parcsc.com 84662046 84660501
附件:择优选聘高校名单
中共磐安县委组织部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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