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201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调整、取消招考计划等事宜的公告
毕节市201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截止到2013年3月13日18:00仍有部分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根据《贵州省201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和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13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因报考职位招考计划取消而需退费或改报其他职位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3月18日——3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提交申请,办理退费或改报职位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改报或退费手续,代办人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改报或退费申请(申请人亲笔签名)及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于上述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有关手续。涉及招考计划调整、取消的职位见《毕节市2013公务员招考计划调整、取消情况表》。
二、办理退费或改报职位的地点
毕节市人事考试中心(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7楼西723室),电话:0857-8222949。
附件:
毕节市公务员招考办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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