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8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任岗位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科员。具体职位详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觉悟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熟悉党和国家机关工作规则,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能熟练使用现代办公设备。
(三)现任科员级的我市在职在编公务员,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副科级(含)以上公务员本人自愿放弃原职级的也可报名。公安警员系列和执法类公务员转任的,按照市有关规定办理。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五)历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
(六)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及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发布公告。在深圳特区报、晶报、侨报和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 www.fy.lg.gov.cn)同时发布。
(二)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3月31日止。
(三)报名资料。1、《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可在龙岗区法院门户网站上下载);2、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3、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查原件);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查原件);5、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及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原单位公章);6、现职现级文件复印件(加盖原单位公章);7、《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龙岗区法院门户网站上下载);8、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9、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意见;10、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政审意见(含“六四”、“文革”期间、是否参与“法轮功”组织的表现鉴定)。报名者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与相关资料一并送至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政治处806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咨询电话:(0755)28923616、28923831。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
(五)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核对并审查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经院党组审定后通知参加面试。
(六)面试。面试由龙岗区法院统一组织,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顺序依次递补。
(八)组织考察。全面考察拟选调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确定拟选调人选,经院党组研究后,予以公示。
(九)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有检举反映拟选调人员的问题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被确定选调的人员,按照深圳市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选调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人选将在龙岗区法院网站(www.fy.lg.gov.cn)上公布。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员职位表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13年3月12日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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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社会人员、单调).doc》来源于龙岗政府在线网,最近更新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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