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苏州常熟市教育系统招聘职业学校教师简章
来源:常熟教育网 阅读:1794 次 日期:2013-03-12 16: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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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精神,我市教育系统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类专业教师20名,实习指导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报名人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除外),符合岗位要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3届本市籍毕业生或已婚迁至本市户籍的毕业生;

2、2011、2012届本市籍毕业生或已婚迁至本市户籍的毕业生;

3、报考专业教师须是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实习指导教师须是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户籍及人事关系在本市的社会在职人员。

(具体范围、对象、条件详见《2013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

3、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报名地点:市教师进修学校(学前街23号)。咨询电话:0512-52774095、52701831、52708380。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按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的原则,限报一个岗位。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资料(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①2013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及相关技术等级证件,婚迁对象须提供结婚证、户籍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②2011届、2012届的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及婚迁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相关技术等级证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工作(人事)关系证明;婚迁对象须提供结婚证。

③留学生须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证书。

3、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常熟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特困家庭的毕业生凭社区证明可免缴考试费。

4、所有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报名人数未达到2人时,该岗位不开考。对于招聘计划数2人及以上的岗位,在报名人数达到2人,而与招聘计划数相比不足2: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不开考的考生由常熟市教育局考试部门通知办理退费手续。

四、笔试

1、笔试内容范围:①马克思主义哲学。②教育法律法规。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⑤时事政治: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以来的国内国际重大事件(包括近期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

2、准考证发放: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报名收据于2013年3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领取《准考证》。领证地点:市教师进修学校(学前街23号)。

3、笔试时间:2013年3月31日,上午8:30-11:00。(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4、笔试地点:常熟市孝友中学。

5、笔试成绩于2013年4月1日在常熟教育信息网(http://www.jscsedu.com)、常熟人才就业网(http://www.csrc91.com)公布,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面试

1、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超过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2、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4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领取《笔试成绩单》、《面试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领证地点:市教师进修学校(学前街23号)。

3、进入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证》,于2013年4月13日上午8:00到常熟市职业教育中心校(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东南大道)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其它要求见《面试证》)。面试形式为说课及技能考核,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并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报选招聘学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参加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俢定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实行一次性体检。

3、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七、聘用

1、公示。由市教育局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常熟教育信息网、常熟人才就业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常熟市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聘用通知书》,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师范类毕业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和进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自谋职业。非师范类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并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转正定级和进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但在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转正定级,但继续实行人事代理,待第二年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办理进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或在二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不再续聘,自谋职业。

八、纪律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220096。

九、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与招聘学校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参加该学校招聘面试。

3、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本简章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3职业教师招聘岗位设置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熟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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