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2]157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专业人才,改善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现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竞争和择优聘用原则。
二、专项招聘名额及岗位
(一)来凤第一中学教师岗位3名:语文2名、数学1名。
(二)来凤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4名:旅游管理1名、学前教育1名、电气工程及自动化1名、数学1名。
(三)来凤职校派驻来凤县高级中学教师岗位10名: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1名、地理1名、化学1名、物理2名、生物1人、体育1人。
三、专项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分别在用人单位网站(单位未建网站的在用人单位张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州、县人社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其招聘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在高校招聘时,还应在高校校园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做到指标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来凤县第一中学、来凤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报名时间:2013年3月上旬
报名地点:在各相关高校进行现场报名,
(2)来凤职校派驻来凤县高级中学: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1日-22日
报名地点:来凤职校派驻来凤县高级中学校长办公室
(三)材料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应聘人员须持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在校表现证明及成绩单各一份、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交就业推荐表。
(四)招聘方式:
(1)来凤县第一中学
组成专项招聘专班参加湖南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北师范学院等高校现场招聘会,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招聘过程须在县人社局指导下,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专项招聘专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及应聘人员资格及在校学习成绩择优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对象,学校与其签订协议。
(2)来凤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组成专项招聘专班参加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北师范学院、湖北民族学院等高校现场招聘会,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招聘过程须在县人社局指导下,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专项招聘专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及应聘人员资格及在校学习成绩择优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对象,学校与其签订协议。
(3)来凤职校派驻来凤县高级中学:
通过到来凤职校派驻来凤县高级中学进行说课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及应聘人员资格及在校学习成绩择优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对象,学校与其签订协议,招聘过程须在县人社局指导下,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
(六)确定拟聘对象。
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根据面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的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
(七)公示。
拟聘对象在单位公示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受聘资格。
(八)备案及聘用。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将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备案名册》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专项招聘的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
联系人:张宇超 0718-6287831
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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