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自考学分问题
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阅读:1686 次 日期:2009-06-05 11: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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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我考的是法律自考专科,所有的科目考完了,按规定公共科目有一科可以不用考了,是不是只要学分不低于65个就可以了呢?谢谢!

回复: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按原计划考试过的考生,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的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法律专业基础科段总学分不低于68个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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