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的精神,现将上海市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2月27日9时-3月15日24时。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13年3月18日-3月29日。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地点为:上海市医师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青海路148号)。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3月29日(上午8:30-11:30;13:00-16:30)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一般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二、实践技能考试时间
2013年7月1~15日。各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各考生的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为准。
四、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3年9月14日、15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含乡镇助理医师):2013年9月14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五、其他事项
(一)2013年设朝医和傣医考试,请相关考生按规定时间报名。
(二)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中医(壮医)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以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学综合笔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及中医部分类别)2013年版》。取消中医(含民族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大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未涉及的中医部分类别医师资格考试仍执行现行大纲。
(三)报名具体事项详见附件《201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上海考区考生报名通知》。
201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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