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上海市红十字会网 阅读:1291 次 日期:2013-02-27 13: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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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是上海市红十字会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红十字救灾物资管理、紧急发送以及应急救援等职能,同时还为上海市红十字系统各类业务培训、志愿者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保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上海市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地处青浦区赵巷镇赵重公路135号(有班车)。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组织人事管理岗位,职数1名。

2、仓储工程师岗位,职数1名。

3、培训管理岗位,职数1名。

4、物业设备工程师岗位,职数1名。

5、安全设备工程师岗位,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

1、组织人事管理职位说明

岗位性质:事业编制管理岗位。

工作职责:在中心领导及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完成人事管理、行政管理以及文秘、接待等工作。

专业要求: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

岗位要求:中共党员。

2、培训管理职位说明

岗位性质:事业编制管理岗位。

工作职责:在部门主管的领导下,完成培训、会务、志愿者活动等服务保障的组织、协调及相关工作。

专业要求: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

3、仓储工程师职位说明

岗位性质: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

工作职责:在部门主管的领导下,完成物资的接收与发送、仓库技防及设备维护等工作。

专业要求:物流管理、物资评估、仓储等相关专业。

4、物业设备工程师职位说明

岗位性质: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

工作职责:在部门主管的领导下,完成建设(维修)项目的招标、监理、管理以及物业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参与户外体能训练安全指导和灾害救援等。

专业要求:土木、物业管理等相关专业。动手能力强,持上海市水电工操作证书、工程监理等技能专业等级资质者优先。

5、设备安全工程师职位说明

岗位性质: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

工作职责:在部门主管的领导下,完成供水、供电等设备的维修管理和户外体能训练安全指导,应急救灾水、电处理及灾害救援等。

专业要求:机械、电气、设备等相关专业。动手能力强,持上海市水电工操作证书、消防等技能专业等级资质者优先。

三、招聘对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向上。

2、认同红十字人道主义事业,热心社会公益,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

3、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至1988年1月1日前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工作经历3年以上(从事相关专业2年以上)。

6、专业技术岗位需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适应应急救灾的体能。

所有岗位的应聘在同等条件下,有驾驶技能C1证书、电脑操作等专业技术资格可予以优先。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3月25日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近照、学历证明、专业职称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办公室收(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赵重公路135号邮编:201703)或者发到电子邮箱(hsz_jiuzai@163.com),来件恕不退回。

报名者请注明应聘岗位和电话联系方式,并对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负责。如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上海市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电话通知(报名简历发出10个工作日未得到通知的,即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再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届时将另行通知

3、笔试

由上海市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委托相关单位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案例分析、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市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市红十字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红十字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上海市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办公室:李先生、易小姐

联系电话:59752900

监督电话:52121900

上海市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上海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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