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年我市公务员招录工作的简单情况
2012年度公务员考录工作从2月初启动,于6月底结束,历时半年时间,圆满完成了全部规定流程。2012年全市计划招录551人,共有21963人取得笔试资格,经过规定程序,最终录用535人。
二、2013年我市公务员招录基本情况
(一)招录职位及招录人数
2013年我市及省垂直管理机构共34个部门13个区县443个职位计划招录599人。我市共计划招录440人,其中市级机关计划招录124人,区县机关计划招录276人,乡镇街道机关计划招录40人;省垂直管理机构共计划招录159人,其中7家监狱拟招录68人,市地税系统拟招录50人,市工商系统拟招录39人,省统计雨花台调查局拟招录2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2日至199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良好的品行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6、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南京市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三)招考对象及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一方在宁分居两地、父母在宁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在宁安置、调配条件的军人配偶等),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3、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两年内,报考符合条件的非定向职位的,不受户籍限制;
4、省、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报考符合条件的非定向职位的,不受户籍限制;
5、其他报考本市职位的人员限本市生源或户籍;报考监狱系统的人员限本省生源(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
6、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7、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本区县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大学生“村官”);
8、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
9、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10、201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联办生须经委培、定向或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时间安排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月22日09:00—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月22日09:00—3月1日16:00,报考人员在报名24小时后可通过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3、缴费确认时间:2月22日09:00—3月2日16:00,通过初审人员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4、补报名时间:3月4日9:00—16:00。
5、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3年3月19日—23日。联系电话:025--83151200。
6、笔试时间:2013年3月24日。上午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下午14:00—16:30《申论》
7、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和备案:6月底前完成。
三、我市2013年公务员招录特点
一是总体规模进一步扩大。今年我市公务员招录涉及34个市级机关部门、13个区县、10个垂直管理单位,计划招录职位443个,较去年计划净增44个;计划招录599人,较去年计划净增48人。
二是招录计划进一步向基层倾斜。为做大做实基层机关人才“蓄水池”,同时鼓励引导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今年南京市公务员招录突出面向基层,区县及镇街机关拿出较多招录职位计划招录316人,较去年计划净增54人;除市级机关招录职位设置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区县及以下机关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吸引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得设置基层工作经历的条件限制。
三是职位条件进一步放宽。明确要求不得设置与职位无关的限制条件,专业设置进一步放开,按大的学科类别设置或不设专业限制的达到229个职位405人;除部分特殊职位,不得设置性别歧视;继续放宽户籍限制。
四是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更加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人才,全市共安排55个招录计划,定向招录省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比去年增加了5人;除定向招录外,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非定向职位;乡镇机共安排5个定向职位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比去年增加了2人。
五是治理考录环境的措施进一步严厉。积极创造良好的考录环境发布了“关于开展纠正公务员考录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加强考录工作警示教育,组织全体招录单位相关人员观看国家公务员局教育片;强化考风考纪责任意识,每个招考单位都签订了公务员招录“公信承诺书”,提高招录公信力,每个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提高报考自我约束;建立报考者诚信档案和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
六是考察政审标准进一步严格。强调考察(政审)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不合格标准由原来的21条增加到24条,对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三年内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年内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五类情况,明确为政审不合格。
更多信息请查看南京市公务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