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将1位同志拟提拔任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其拟提拔任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3年2月 2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中共荔浦县委组织部(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6600;联系电话:7212821)。
具体公示请关注:http://www.gxlpdj.gov.cn/show.asp?ID=2984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荔浦县委员会组织部
201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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