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中学教育学大纲第七章 教学(上)
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阅读:12374 次 日期:2009-05-29 12:40:57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中学教育学大纲第七章 教学(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评价目标】

1.识记教学、教学的一般任务和教学过程的概念。

2.理解教学的意义和教学过程的本质。

3.运用教学原则分析教学现象,正确运用教学方法。

第一节  教学工作的意义和任务

(一)教学的概念

教学,是教育目的规范下的、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活动。教学是学校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途径。学生在教师有目的、有计划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掌握系统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能力,增强体质,陶冶品德、美感,形成全面发展的个性。

教学,是学校进行素质教育的基本途径,是教师教、学生学的统一活动。它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根本目的

教学通过系统知识技能的传授和掌握,促进学生身心发展。教学与智育是两个相互关联又有区别的概念。一方面,教学也是德育、美育、体育等的途径;另一方面智育也需要通过课外、校外活动等才能全面实现。

2.教学由教与学两方面活动组成

教学是师生双方的共同活动,教学双方在活动中相互作用,失去任何一方,教学活动便不存在。

3.教学具有多种形态,是共性与多样性的统一

教学是解决个体经验和人类社会历史经验之间矛盾的强有力工具之一。教学,作为一种专门组织起来传递人类知识经验的活动,能简捷地将人类积累的科学文化知识转化为学生个体的精神财富,使他们在短时间内达到人类发展的一般水平。通过教学,不仅促进个体实现社会化的进程,而且使人类文化一代代继承发展。因此,教学是社会历史经验得以再生产的一种主要手段。

2.教学为个人全面发展提供科学的基础和实践

教学的作用直接地、具体地表现在对个体发展的影响。(1)它使个体的认识突破时空局限及个体直接经验的局限,扩大了他们的认识范围,赢得了认识的速度;(2)使个体的身心发展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结合科学知识的传授和学习,在一个统一的过程中实现德、智、体、美诸方面的和谐发展。

3.教学是教育工作构成的主体部分,又是教育的基本途径

学校工作应坚持以教学为主,但是教学必须与其他教育形式结合,必须与生活实践加强联系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因此,应妥善地安排教学与其他教育活动,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全面提高学校教育的质量。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