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根据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经中组部同意,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3个职位的各1名考生进入面试,递补人选如下:
职位代码及用人司局 | 准考证号 | 进入面试的笔试最低分数线 |
101001001办公厅 | 928133058305 | 109.50 |
101003001经济部 | 928171082103 | 108.90 |
101004001联络部 | 928171620207 | 111.40 |
请递补人选按照《2013年全国工商联机关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的有关要求准备面试事宜。
全国工商联人事部
201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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