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省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免考科目办理须知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网 阅读:1255 次 日期:2013-02-01 09: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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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半年笔试、面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我省笔试、面试免考科目办理须知通知如下:

一、笔试科目免考须知

1、2011年3月份(含3月份)以前,参加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其中任一单科成绩合格者,此次报名时可免考相应学段的科目二。考生务必在报名现场确认期间,持单科成绩合格证(原件),到现场确认点办理免试申请审核并现场登记确认。笔试报名结束后,未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将不予以补办。成绩合格证复印件由报名确认点留存。

2、2013年上半年以前,已办理过免考手续的考生,此次报名时可不再重复办理免考手续,但需再次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网上确认。

核查网址: http://kscx.hbee.edu.cn:9012/qt/jszgforschool

二、面试免考笔试须知

2011年3月份(含3月份)之前,在我省参加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可直接报考相应学段的面试。在面试报名现场确认期间,持成绩合格证(原件),到现场确认点办理免考手续,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留存。

三、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申请改革试点的要求,2011年3月份(含3月份)以前,凡取得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单科或双科合格证,其单科合格证有效期截止到2013年上半年笔试报名结束,双科合格证有效期截止到2013年上半年面试报名结束,过期不再办理免考手续,原教育学、心理学单科和双科合格证均作废。

四、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其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有效。上半年考试合格成绩的有效期截止到2年后的6月30日,下半年考试合格成绩的有效期截止到2年后的12月31日。两年后其单科合格成绩作废。2013年上半年只需报考未合格的科目,考生已合格的科目成绩,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成绩查询”栏中进行查询。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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