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201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 阅读:820 次 日期:2013-01-28 11: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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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201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面试人员

因1名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1人进入面试:

部门名称 职位名称 准考证号 最低面试分数
太湖流域管理局机关 农村水利处农村水利管理 227244080430 105.30

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部门名称 职位名称 准考证号 最低面试分数
太湖流域管理局机关 规划计划处前期工作管理 227270011921 101.10
227232160101
227232182708
水政水资源处水资源监督管理 227232190712 108.00
227271311429
227232143130
农村水利处农村水利管理 227231252608 105.30
227231271820
227244080430
人事处人事管理 227242112001 100.70
227242014628
227242020101
防办技术科信息化管理 227231403019 102.60
227242176904
227270020130
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规划科技处规划管理 227233017715 117.90
227232062303
227233073514
227235642302
保护协调处调度管理 227231290710 111.80
227231403402
227237082510

三、面试和体检安排

(一)面试确认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1月31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renlao@tba.gov.cn进行面试确认,邮件标题一律为“××确认参加太湖局××(职位名称)职位面试”,正文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固定电话、手机等信息。逾期未进行邮件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应于2013年2月5日17:00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发送传真给我局人事处。

(二)报到及资格复审

考生请于2013年2月26日13:00-15:00到我局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在报到时须提交如下证明材料,供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而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面试资格。

(1)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报考时提供的照片)。

(2)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3)已获得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党员证明等。

(6)其他材料:

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需学校盖章)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代替。

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考生参加工作时间、进入本单位时间、职务职称,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单位性质、办公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三)面试

时间:2013年2月27日,上午9:00开始(考生入闱封闭时间为8:30,8:5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下午13:30开始(考生入闱封闭时间为13:00,13:2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

地点: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具体地点待考生报到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

时间: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2月28日上午6:30在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门口集合统一前往,费用由我局统一支付。

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体检医院相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请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考察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将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低于3倍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考察人数与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为1:1。

四、有关要求

(一)请参加面试人员合理安排行程,带齐相关证件,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按时参加面试。

(二)凡考生随意放弃面试资格的,我局将按要求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自行负责食宿安排。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纪念路480号(人事处:704室)

乘车路线:地铁为3号线大柏树站下,延广纪路(顺地铁方向)向北走约500米至纪念路右拐约150米;驾车逸仙路高架场中路口下,掉头,靠右前行约300米至纪念路右拐约150米。

联系电话:021-25101104

传真:021-25101110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人事处

2013年1月28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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