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通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网 阅读:615 次 日期:2013-01-24 1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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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7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为做好2013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6月15日上午

0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一、二级)

下午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16日上午

0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三、报考程序

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一)网上填报

1.填报时间。报考人员于2013年1月23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2月21日下午17∶00止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填报个人报考信息。

2.填报流程。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填写《2013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白底jpg格式电子证件照片(宽190×高233像素,30KB以下),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

(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3年2月19日至2013年2月2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审核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资格审核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报考人员须携带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和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相应证件(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中参照“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和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相应证件(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本次考试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具体操作参照网上“网上缴费程序及相关说明”进行。

2.缴费时间。2013年2月19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3月3日下午17∶00止。

3.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1〕18号文件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共3科)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二级注册计量师(共2科)考试费每人每科66元。

4.票据领取。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⑵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3年2月19日-2013年3月7日每周一、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4)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3年6月8日上午10∶00起至2013年6月16日上午9∶30止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自贴照片无效)。

五、试题类型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六、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四)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场设置

本次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应试人员集中到南宁应考。

八、成绩管理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分为考全科、免一科2个级别。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公布成绩,具体查询方式届时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771-5505211。

(二)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x.lss.gov.cn)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公布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0771-5595807。

十、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

十一、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考试报名票据咨询:0771-5853282(广西人事考试院综合部)

附件:

1.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文件摘选)

2.《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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