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招生简章
来源:福建师范大学网 阅读:1078 次 日期:2013-01-14 17: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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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风景优美,办学条件优良。学校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近2700人。学校本部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3000多人,各类研究生近6000人。

学校本部现有本科专业71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项目3个,省重点学科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还拥有高校、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充分发挥地处海峡西岸经济区、毗邻台港澳、面向东南亚的区位优势,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30多个国家,以及台港澳地区的10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台湾师范大学、世新大学等20所高校建立了实质性合作关系,有力地促进了闽台高校之间的密切联系。学校的海外华文教育已初具规模,迄今已向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等国派出10批500多名志愿者。与菲律宾红奚礼示大学、印尼阿拉扎大学合作创办2所孔子学院、与美国波士顿文艺复兴特许公立学校合作创办孔子课堂。吴邦国、温家宝、李源潮等中央领导先后访问印尼阿拉扎大学孔子学院,对我校推广汉语教学、传播中华文化所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现有1个戏剧与影视学博士后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艺术学理论、戏剧影视学),1个自设二级学科博士、硕士专业(文化与传播),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理论、戏剧影视学),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专业硕士•广播电视艺术),4个本科专业(广播电视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已形成应用型与学术型兼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是福建省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学院的数字媒体实验中心为省重点教学实验中心,媒介文化研究中心是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学院与省广电局合作建立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与新华社福建分社、福建省广电集团等多家媒体合作建立了教学实践基地。学院还拥有福建师大网络文化研究中心、福建师大文化产业研究发展中心、影视艺术研究所、台湾传媒与舆情研究所等多个校、院辖研究机构,是福建省传播学会挂靠单位。

自2011年起,本院与台湾世新大学合作,在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广告学等四个专业联合招收和培养“3+1”(即3年在本校,1年在台湾世新大学学习)模式的学生(详见相关招生目录)。

传播学院现有本科生、研究生1000多人。在教学上,学院努力拓宽专业口径,加强学科基础教学,强化学生实践,注重培养专业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就业前景良好。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走上工作岗位的毕业生中,有200多人次在校时荣获过校级以上各种专业比赛或社会活动评比的500多个奖项,出版著作3部,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作品150余篇,共54万余字。其中,郭蕾获“明日之星”全国总决赛亚军;车玲玲获中央电视台“挑战主持人”杯周冠军;陈怡静获省第五届大学生辩论赛最佳辩手奖;欧阳丹娜获首届华东六省主持人新人赛金奖;林洪洋获第二届华东七省市主持人新人赛金奖;林芃获福建省第四届“金话筒”主持人新人赛金奖;郑颖、郑哲翛、洪珍茹分别获一、二、三届海峡两岸主持新人赛金奖;张晓敏、余乐的纪录片《马幸》获第二届国际学生影视作品展优秀奖(国内仅3名);周耿忭的DV作品《地下生活》在第三届国际学生影视展播出;林潇潇的中篇小说《高四学生》由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并获《小说月报》第9届百花奖中篇小说奖;林煜的FLASH作品《寻找》获首届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动画短片学术奖;杨君君入选2010年亚运会和2011年世界大运会注册大学生记者,成为“大运校园传播大使”;2010年首届中国大学生电视节上王龙婷、陈欣创作的短片《裳礼》获首届中国大学生电视节创意单元提名奖;陈欣、王龙婷、王磊、林龙阳共同创作的短片《得》获世博竞赛单元提名奖;修小萍、林铮铮创作的记录片《爱唱歌的刘涛》入选2010年台湾“华语电视论坛”青年短片观摩作品;王龙婷、陈欣、林龙阳、王磊的电影实验片《EXPO(二)得》获得福建省第六届百花文艺奖三等奖;2011年王宇作品《大学生这活儿》获得首届上海聚交影像节主题单元最佳影片奖等。

传播学院学生主演的大型话剧《同桌的你》获第一届福建省“水仙花杯”文化艺术展演一等奖,并代表福建省晋京参加全国大学生话剧展演活动;小品《深情感谢总书记》、《画像》获首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二、三等奖;合唱《鸽子和少年》获首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二等奖;话剧《无人在场》获福建省首届大学生戏剧节金奖;小品《点燃一盏希望的灯》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表演二等奖;合唱《丢丢铜》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合唱类表演二等奖;音诗画《红岩颂》获福建省艺术院校(系)文艺调研一等奖;朗诵作品《土楼回响》获第十二届齐越朗诵艺术节暨第六届大学生朗诵大赛优胜奖;学生作品获得全国2010及2011两届 “中华诵•经典诵读”比赛福建赛区特等奖等等。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我校传播学院各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2〕36号)精神,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注:1.以上内容供参考,以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下达为准;学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核的收费标准为准。

2.面向福建、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山东、辽宁等7个省份招生。福建省外计划将按各考点考生报考人数比例分解,参照专业考试后合格生源分布情况,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办法执行。

三、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注:考生到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以上考点安排设置及时间安排为我校今年拟定在上述省份设点校考,具体设点情况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四、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辽宁、湖南、河南、江西、山东、安徽等6个省份的考生,到所属省份我校所设考点报考。

(二)须携带身份证、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发的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所属省份没有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不必交验,下同)等参加报名,并交准考证、身份证、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背后写上姓名)。考生应亲自填涂有关表卡,并认真核对有关报名信息后签字确认。

(三)报名时须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含初、复试)150元[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等《关于继续执行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费〔2010〕144号)确定]。

五、专业考试要求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包括闽台合作项目):

福建省内考生:执行福建省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要求。另,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专业的考生需进行加试,加试评定采用综合评定制,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福建省外考生

福建省外考生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包括闽台合作项目):

福建省内考生:执行福建省编导类专业统考考试要求。

福建省外考生:

福建省外考生

六、录取规则

(一)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2013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情况,全面考察。

(二)录取原则: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包括闽台合作项目):

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另,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专业的考生还需加试合格]。录取规则按照2013年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外考生:只录取参加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其中,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包括闽台合作项目):

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编导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录取规则按照2013年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外考生:只录取参加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总分)×6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总分)×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其中,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三)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2013年有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统考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所属省份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方能按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参加录取。

(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或传播学院网页(http:// www.fjcbxy.com)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91-22868580(传播学院)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邮 编:350108

福建师范大学

201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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