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941 次 日期:2013-01-11 17: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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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民政局,市及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3]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全市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与考点设置

(一)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我市的有关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共同负责。

(二)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以下简称“市人社局专技处”)、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共同负责。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报考人员相关证件验证及资格初审工作。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三)考试的具体地址及考场安排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考试时间安排

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时间定于6月15日下午、16日全天,共一天半。请严格按《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报名组织

(一)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缴费)。我市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14日9:00-28日16:00截止,逾期不再补办。报名网站为盐城人事考试网,网址为: http://www.ycks.gov.cn。

(二)市直的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2013年1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将有关材料送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资格审查,地点:盐城市东进路88号院内。市人社局专技处政策咨询电话:88195110。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咨询电话:88195106、86668515、88195104、88195101。

各县(市、区)的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2013年1月30-31日将有关材料送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以下简称“人社局专技科”,详细地址见附件2)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

对于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市、县两级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四)市人事考试中心于1月29日将网上报考人员名册发给各县(市、区) 人社局专技科。各县(市、区)按报名序号核对审核后的报名表和名册,在名册上标注符合或不符合。

各县(市、区)应于2月1日前将本县(市、区)报考人员的材料连同名册送至市人社局专技处,由专技处会同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联合审查。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审材料的,视同不具备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

(六)省人社厅将会同省民政厅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四、科目设置、管理模式及试题题型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两个科目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各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等文具,严禁携带计算器,其它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2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68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013年1月31-2月1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至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东进路88号院内)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七、其他

(一)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征订考试教材,约定培训有关事宜,亦可直接与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86660427。

(二)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高度重视,妥善安排,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积极做好本地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初审等项考务组织工作;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及时、准确地宣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扩大社会影响,提升服务质量;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信息及时对外公布,做好考生的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13年6月10日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市人社局专技处监督电话:88195105。

江苏人事网站网址:www.jsppd.gov.cn

盐城市民政局网址:www.ycsmz.gov.cn

附件:1、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2、各县(市、区)审核点地址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民政局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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