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所: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充实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队伍,根据《重庆市就业局关于下达2012年高校毕业生服务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渝就发〔201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从2012年毕业未就业且登记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择优选聘20名从事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2012年石柱籍应届高校毕业生,且进行失业登记;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聘名额及岗位
选聘20名到乡(镇)或社区从事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三、选聘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具体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监督。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6日到1月8日(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石柱县人力资源市场(老法院内)。
3.报名手续及资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失业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由县就业局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考生的户籍(石柱籍)、年龄(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毕业证(全日制专科以上)、以及是否进行失业登记等资料进行审查。
5.2013年1月9日下午5:30前到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视同自动放弃处理)。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1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为就业政策、公文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满分100分。就业政策详见(http://www.szrsj.gov.cn/jyfw)
(三) 择优选拔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候选人20名,再由县就业局对20名侯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情况、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如果考察不合格的可以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考察合格后,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与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1年期服务协议,服务期限原则上为12个月。工资待遇按950元/月标准发放,并为其办理人生意外伤害保险。
联 系 人:马周英、姜艳
联系电话:73338236 7333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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