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有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决策部署和《云浮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办法(试行)》(云组通[2009]3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决定选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期限2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全市共选聘50名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其中云城区8名,罗定市14名,新兴县9名,郁南县9名,云安县8名,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2名。
二、选聘范围
参加我市2012年乡镇公务员、县以上机关公务员招考,进入面试但未被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一定农村工作的知识和能力,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
2、广东省户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月14日-20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云浮市人才工作服务局
地址:云浮市兴隆西二巷3号人才大楼一楼。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云浮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表》,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须填写报名者姓名),到现场报名。
五、选聘办法
1、审核确定人选。在所有的报名人员中,按照云浮市2012年乡镇公务员、县以上机关公务员考试(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选聘人选。
2、体检。确定人员名单后,参照公务员考试体检的标准,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选名单,通过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选聘。
4、培训。选聘生到村(社区)任职前需接受上岗培训学习。
5、任职。选聘生与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事)局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统一安排到村(社区)任职。
六、待遇和保障政策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按照《云浮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办法(试行)》(云组通[2009]31号)等,享受有关政策待遇。其中,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1700元,每人每年2000元的补贴费用[交通补贴、节日补贴、社保(个人部分)等费用],同时发放每人500元一次性安置费。
七、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766-8988931
市人才工作服务局: 0766-8921733
八、其他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中共云浮市委组织部、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云浮市委组织部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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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表.xls》来源于广东云浮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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