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2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经市招考办研究,定于近期开展2012年公开招考人民警察体检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复查对象:
考生可登陆http://202.98.222.116查询本人体检结论,体检初检结论为“暂未结论”的考生为体检复查对象。
二、体检复查时间及集中地点:
1.集中时间:2013年1月8日早上7:40前
2.集中地点: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厦门路转广州路100米左右)。
三、相关事宜
1.请体检复查考生于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和体检复查费用(根据复查项目不同费用不等)到指定地点集中,市招考办将统一组织参加复查人员前往医院体检。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集中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市招考办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考生体检前要注意休息和饮食,体检前8-12小时禁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可随身携带少量食物和饮水,待相关项目检测后可以进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纪律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遵义市招考办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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